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曲贝替定(Trabectedin)

别称他比特定、Yondelis

适应症适用于治疗不可切除或转移性的脂肪肉瘤或平滑肌肉瘤,特别是那些先前接受过蒽环类药物治疗方案的成人患者。

曲贝替定(Trabectedin)是一种新型的烷化剂类抗肿瘤药物,由美国强生公司旗下的杨森(Janssen)公司研发。2015年10月23日,曲贝替定通过优先审批途径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FDA)的批准,用于治疗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脂肪肉瘤和平滑肌肉瘤患者,这些患者需曾接受过含蒽环类药物的化疗方案。 目前,曲贝替定已在欧美多个国家和地区获批上市,根据Sharon Reynolds发布的研究,联合用药多柔比星+曲贝替定(Trabectedin)用于平滑肌肉瘤初始治疗,中位生存期优于单用多柔比星。该组

图片来源:图片来自公开渠道(如FDA官网、Drugs官网、原研药厂官网等),仅供参考。
  • 药品概述
  • 用法用量
  • 不良反应
  • 注意事项

曲贝替定的概述

曲贝替定(Trabectedin)是一种具有烷化作用的抗肿瘤药物,主要通过与DNA的小沟部位中的鸟嘌呤残基结合,形成稳定的加合物,从而导致DNA螺旋结构发生弯曲和变形。这一过程激活了一系列细胞内反应,干扰DNA结合蛋白(如转录因子和DNA修复因子)的正常功能,进而影响细胞周期,最终引发细胞死亡。

【通用名】
曲贝替定、Trabectedin
【商品名】
Yondelis
【适应症】
曲贝替定(Trabectedin)适用于特定类型的软组织疾病治疗,特别针对脂肪肉瘤和平滑肌肉瘤患者,需结合既往治疗史综合判断。 适应人群说明: 曲贝替定(Trabectedin)是一种烷化剂类药物,主要用于治疗已确诊为无法手术切除或已发生转移的软组织肉瘤,特别是脂肪肉瘤或平滑肌肉瘤等类型的人群,适用于需要全身治疗的阶段。 用药背景条件: 本药适用于既往接受过含蒽环类药物治疗方案的患者,在标准治疗后病情仍需控制时可作为后续方案之一。如需了解更具体的治疗建议,请向专业医生咨询,合理评估是否适合
【剂型】
注射剂
【成分】
曲贝替定
【规格】
美国杨森制药:0.25mg*1瓶/盒,1mg*1瓶/盒。
【性状】
为白色至类白色冻干粉或块状物;复溶后为澄清、无色至淡棕黄色溶液。
【有效期】
24个月
【存储】
温度:应储存于2°C至8°C之间(36°F至46°F),避免阳光直射。 防护:请将本药品保持在原包装中,避免光照,并且切勿冻结。

曲贝替定是一种用于治疗特定恶性肿瘤的细胞毒性化疗药物,适用于治疗不可切除或转移性的脂肪肉瘤或平滑肌肉瘤,特别是那些先前接受过蒽环类药物治疗方案的成人患者,需经专业医护人员按规范流程配制后通过中心静脉输注给药。

一、推荐用药剂量

(一)常规推荐剂量

推荐剂量为1.5毫克/平方米体表面积,通过中心静脉导管进行24小时静脉输注给药,每21天(3周)为一个治疗周期,持续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无法耐受的毒性反应。

(二)肝功能不全患者剂量调整

1. 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:推荐剂量为0.9毫克/平方米体表面积。中度肝功能不全的判定标准为:胆红素水平超过正常上限1.5倍至3倍,且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(AST)、丙氨酸氨基转移酶(ALT)水平低于正常上限8倍。

2. 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:禁止使用。重度肝功能不全的判定标准为:胆红素水平超过正常上限3倍,且AST、ALT水平任意升高(详见【特殊人群用药】8.6部分及【临床药理学】12.3部分)。

二、用药前准备(预处理)

在每次输注前30分钟,需为患者静脉注射20毫克地塞米松,以预防相关不良反应。

三、基于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

(一)永久停药指征

出现以下情况时,需永久停用:

1. 不良反应持续存在,导致用药延迟超过3周;

2. 肝功能正常患者在剂量已降至1.0毫克/平方米体表面积后,仍需因不良反应进一步减量;或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在剂量已降至0.3毫克/平方米体表面积后,仍需因不良反应进一步减量;

3. 基线肝功能正常的患者,在治疗周期中出现严重肝功能损伤,表现为胆红素水平达到正常上限2倍,AST或ALT水平达到正常上限3倍,且碱性磷酸酶水平低于正常上限2倍;

4. 原有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,治疗期间肝功能损伤加重;

5. 出现毛细血管渗漏综合征;

6. 出现横纹肌溶解症;

7. 出现3级或4级心脏不良反应(提示心肌病),或左心室射血分数(LVEF)降至正常下限以下。

(二)基于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标准

不良反应相关的剂量调整推荐标准如下,一旦剂量降低,后续治疗周期中不得再提高剂量:

1. 血小板计数:血小板计数低于100,000/微升时,需延迟下一剂给药(最长可延迟3周);血小板计数低于25,000/微升时,下一剂给药需降低一个剂量等级。

2.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: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低于1,500/微升时,需延迟下一剂给药(最长可延迟3周);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低于1,000/微升且伴随发热/感染,或低于500/微升且持续超过5天时,下一剂给药需降低一个剂量等级。

3. 总胆红素:总胆红素水平超过正常上限时,需延迟下一剂给药(最长可延迟3周),同时下一剂给药需降低一个剂量等级。

4.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(AST)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(ALT):AST或ALT水平超过正常上限2.5倍时,需延迟下一剂给药(最长可延迟3周);超过正常上限5倍时,下一剂给药需降低一个剂量等级。

5. 碱性磷酸酶(ALP):碱性磷酸酶水平超过正常上限2.5倍时,需延迟下一剂给药(最长可延迟3周),同时下一剂给药需降低一个剂量等级。

6. 肌酸磷酸激酶:肌酸磷酸激酶水平超过正常上限2.5倍时,需延迟下一剂给药(最长可延迟3周);超过正常上限5倍时,下一剂给药需降低一个剂量等级。

7. 其他非血液学不良反应:出现3级或4级非血液学不良反应时,需延迟下一剂给药(最长可延迟3周),同时下一剂给药需降低一个剂量等级。

(三)推荐起始剂量及剂量降低等级

1. 肝功能正常或轻度肝功能不全患者(治疗前):起始剂量为1.5毫克/平方米体表面积;第一次剂量降低后为1.2毫克/平方米体表面积;第二次剂量降低后为1.0毫克/平方米体表面积。

2. 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(治疗前):起始剂量为0.9毫克/平方米体表面积;第一次剂量降低后为0.6毫克/平方米体表面积;第二次剂量降低后为0.3毫克/平方米体表面积。

注:轻度肝功能不全包括胆红素水平超过正常上限1至1.5倍,且AST、ALT水平任意升高的患者;中度肝功能不全包括胆红素水平超过正常上限1.5至3倍,且AST、ALT水平低于正常上限8倍的患者。

四、药品配制方法

1. 特殊操作要求:曲贝替定属于细胞毒性药物,需严格遵循相关特殊操作及废弃物处理规程。

2. 复溶操作:采用无菌操作技术,向药瓶中注入20毫升注射用无菌水,振摇药瓶直至药物完全溶解。复溶后的药液为澄清液体,颜色呈无色至浅棕黄色,曲贝替定浓度为0.05毫克/毫升。

3. 药液检查:进一步稀释前需检查药液是否存在可见异物及变色情况,若发现颗粒物或颜色异常,应丢弃药瓶。

4. 稀释操作:复溶后需立即抽取计算剂量的曲贝替定药液,将其进一步稀释于500毫升0.9%氯化钠注射液或5%葡萄糖注射液中。

5. 配伍禁忌: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。

6. 药液保存:冻干粉针剂复溶后,剩余药液需在30小时内丢弃。

7. 相容性说明:稀释药液可与以下材料兼容:I型无色玻璃药瓶、聚氯乙烯(PVC)和聚乙烯(PE)输液袋及输液管、聚乙烯/聚丙烯(PE/PP)混合输液袋、聚醚砜(PES)在线过滤器、钛制/铂制/塑料接口、硅胶及聚氨酯导管,以及接触表面由PVC、PE或PE/PP制成的输液泵。

五、给药方法

1. 输注要求:复溶并稀释后的药液需通过中心静脉导管进行24小时静脉输注,输注装置需配备0.2微米聚醚砜(PES)在线过滤器,以降低药液配制过程中可能引入的外源性病原体暴露风险。

2. 输注时限:自初始复溶起,需在30小时内完成药液输注。复溶后的药液或稀释后的输注液若有剩余,应全部丢弃。

曲贝替定在发挥治疗作用的同时,可能会引发部分不良反应。这些不良反应并非都会出现,但一旦发生,需要及时就医处理。

 较常见副作用

胸部不适或疼痛、呼吸困难、头晕、晕厥、心跳过快、心律不齐或心悸、足部或小腿肿胀、异常疲倦或乏力。

 较不常见副作用

尿液颜色加深、发烧、肌肉痉挛、肌肉疼痛或僵硬。

罕见副作用

腹部疼痛或压痛、陶土色大便、食欲下降、头痛、皮肤瘙痒或皮疹、恶心呕吐、足部或小腿肿胀、皮肤或眼白发黄。

接受曲贝替定治疗期间,医生会密切监测病情进展,以此评估药物疗效,并决定是否需要继续用药,同时患者应注意以下情况:

孕期用药风险

孕期使用本品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伤害。女性患者在治疗期间以及末次用药后至少 2 个月内,需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;男性患者在治疗期间以及末次用药后至少 5 个月内,需使用避孕套或其他避孕方式。若用药期间怀疑或确认怀孕,应立即告知医生。

严重过敏反应警示

本品可能引发包括过敏性休克在内的严重过敏反应,过敏性休克可危及生命,需立即进行医疗干预。用药后若出现皮疹、瘙痒、呼吸困难、吞咽困难,或手部、面部、口腔肿胀等症状,应立即告知医生。

感染风险监测

若出现发烧、寒战或咽喉疼痛等症状,需及时咨询医生,这些症状可能是白细胞计数降低引发感染的表现。

警惕横纹肌溶解症

用药期间可能发生横纹肌溶解症,若出现严重的肌肉、骨骼或关节疼痛,需及时告知医生。

肝脏功能异常监测

若出现上腹部疼痛或压痛、大便颜色变浅、尿液颜色加深、食欲不振、恶心、呕吐或皮肤、眼白发黄等症状,应立即就医,这些症状可能提示严重的肝脏问题。

心肌病相关症状监测

若出现胸痛、呼吸困难、脚踝或足部肿胀,或心跳过快、心律不齐等症状,需立即致电医生,这些症状可能是心肌病的表现。

注射部位反应处理

用药后若注射部位出现发红、肿胀或疼痛,应立即告知医生。

饮食禁忌

用药期间禁止食用葡萄柚或饮用葡萄柚汁。

联合用药禁忌

除非经医生许可,否则不得使用其他任何药物,包括处方药、非处方药(OTC)以及草药(如圣约翰草)或维生素补充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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